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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三章 陶

第六十三章 陶

顾泽勉来找我的时候,我已经走了,关于他的东西,我一样也没有带走。

我不知,他来找我的意义何在,是要炫耀么?可是,我并不感兴趣了。

若晔告诉他我已经走了,具体去哪,多久回来都一无所知。第一次,顾泽勉去了我的卧室,无意中,发现了我的箱子,若晔找了工具,撬开了我锁得很隐秘的箱子,带着我的日记,我的回忆,我的爱恋一并交给了顾泽勉。

“我想,她应该希望你看到,又不希望你看到,我自作主张给你吧。”

“谢谢。”顾泽勉的手颤抖着接过箱子,沉甸甸的,这里面除了日记,还有许多东西,从顾泽勉在初中时送我的画,小图书集到大学时期的戒指,之后的许多琐碎的小东西一样也没少,全都在里面。

“这次,她真的不跟我闹了。”

翻开记忆的篇章。

我从来没有想过我会好好去喜欢一个人,因为受到家庭的影响,父母曾带给我的孤独,我内心深深的自卑感与无力感,使我无法自拔,就像被慢慢吞入沼泽,却还是想要抓住沉入黑暗之前的一丝光亮。

我总是觉得感情不能付出,我也不能去爱一个人,久而久之,变得薄情寡凉。

我喜欢的三个字是浅,沫,淡。

首先是浅,我希望我来到别人的生命中就像过客一样,浅浅的足迹,没有留下什么,也不期待别人太过于重视,我会有包袱感,我是个自由主义者。

其次是沫,我喜欢泡沫,透明的外壳,柔软,也很容易消失,所以我曾说,我喜欢雪,消失殆尽,不留痕迹,就像泡沫。

最后是淡,我做什么都是轻轻的,看什么也很淡然,我不渴望能有什么绚丽的色彩,也不奢求生活是美丽的蔷薇色,只求淡然,随遇而安。

我活的很自由,也很洒脱。可是,稍一深想,便有无穷无尽的烦恼。我不喜欢给他人添麻烦,也不喜欢自己有麻烦。

当我自己给自己添麻烦,也给他人添麻烦的时候,我想,我开始喜欢一个人了。

他不是很高,比较瘦,却说自己有腹肌。他喜欢骑单车,而我是骑小电动的人,并不妨碍我与他同行,尽管与他同行的可能很少,少到一只手便可以数完,那是多么悲哀的一件事啊。

他喜欢画画,我也喜欢,可是,他以此为专业,兴许是他以后谋生的职业,而我只是作为兴趣,他喜欢素描,插画,我注重色彩给人的强烈冲击感,第一眼就吸引眼球的那种。

他温文尔雅,不喜欢强迫别人做事,我喜欢偶尔霸道,仅对自己看得顺眼的人。然而,我的霸道还没有向他展示出来,他却一直认为我是家中温柔贤惠的乖乖女,可惜,我的内心住着一个狂野冒险的汉子。

我喜欢追求刺激,不像其他的女子,坐过山车,跳楼机什么的,拉着男朋友,小鸟依人地躲进男朋友的怀里,疯狂的喊叫,我是会疯狂的笑,笑出眼泪,觉得醉了醉了,怎么那么不刺激。看到恐怖画面,有男朋友的扑进男朋友的怀抱里,对于我这样的单身汪,只是默默闭上眼睛,可能因为好奇,还会悄悄睁开眼睛瞅上一两眼,唉,所以,我找不到合适的男朋友。

追我的人也有,可是有一半都是比我小的,我都不禁怀疑,我是不是有残害弟弟的可能性。

不,后来我想想,估计是我散发出的母性光辉太过于强烈,才吸引了比我小的孩子,对,一定是这样的。我也问过为什么会追我,多数人都是因为我那温柔的性格,然而,只是你们没有见过我疯狂的样子罢了。

竟然还有人是觉得我瘦,所以喜欢我。我表示深深吐槽,我都五十多公斤,好吧,当时是四十五公斤,可我有大象腿,平胸,矮,丑。所以,我觉得,兄弟,你也是够了。

最后的我,选择了一见钟情,那也是双方都是陌生的,这样彼此可以了解的东西更多,可是,我忽略了,当双方的新鲜感都过去之后,传说中的热恋期就不存在了,过渡到平淡期时,其实就是我捣乱的时候到了。

我变得患得患失,因为是初恋,也是女生的通病,喜欢用让对方吃醋这种伎俩来获得更多的安全感,就跟问对方爱不爱自己,有多爱是同一个道理,此乃恋爱中的大忌啊!不得不说,这是个蠢蠢的做法。

后来,我总算学会了,如何去爱,可惜你,早已远去,消失在人海。

我的内心有无数的特别的马奔腾而过,只能用《后来》这首歌来表达,这已经是第二段感情的事了。

初恋,我用了四年来忘记,那种“得不到的永远再骚动,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”的感觉,真心好累,累觉不爱。

第二段感情是我说过的喜欢画画的他,我们是十一年的朋友了。他们说的对,男女之间没有纯洁的友谊,他心悦我,可我太依赖他在我身边的感觉,没有去正面面对那份感情,也忘了,喜欢也是会有期限的,之前在我,在他那里有。

我不能用道德绑架让他离开他喜欢的人的身边,也不可以玩笑插足他与他喜欢的人的中间,小三这种事,是底线,是不能去触碰的,再爱,也要等到单身,不能使用卑劣手段。看着自己喜欢的人喜欢上别人,什么肮脏的自尊心,什么不甘心全都出来了,其实,只不过是一种不平衡的占有欲罢了。

回顾那一段感情,我只能总结:不作死就不会死。当初答应要好好做别人女朋友的人,自己的心理状态不能反应过来,自己太软弱总是受影响,只能怪自己。

没有一个人会再那样无限制地宠你宠到没下限,宠你宠到想告诉全世界,你是多么的好,然而他却有幸拥有你,宠你宠到你是他的女神,小公主,宠你宠到来到你家一百遍你却一次都不见人家。

别人对你好的时候,你不接受,对别人就像刺猬一样,非要把别人刺得遍体鳞伤了,自己才会收手。别人走了,才会后悔,才会收起自己的刺,转身变为小白兔,蹬起自己的小短腿去追人家。

真的是自作孽,不可活啊。

虽然说,不是谁离开了谁,谁就不能活,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,只要你够勇敢,能够挺过去,其他一切都好说。

问世间情为何物,只叫人生死相许。

向来缘浅,奈何情深。不是说放下就能放下的。

错过了就是错过了,一个用心爱你的人,真的很难找,除了你的家人,其他的人没有义务,一定要无偿对你好,无偿帮助你,法律没有规定过,所以,不必抱怨,这一切都需要有人付出,有人回报,因果循环。

他可以对你好,也同样在你不珍惜他的时候,他对别人好,一切都不是必须的,所以,我错过了,来不及了。

陪你把沿路感想 活出了答案

陪你把独自孤单 变成了勇敢

一次次失去又重来 我没离开

陪伴是 最长情的告白

陪你把想念的酸 拥抱成温暖

陪你把彷徨 写出情节来

未来多漫长 再漫长 还有期待

陪伴你 一直到 故事给说完

让我用陈奕迅的《陪你度过漫长岁月》来结尾,也是他在我特别难过的那一天晚上唱给我听的歌。这首歌,对于我和他的十多年很有意义,他喜欢我五年了,我们曾经约定了一个五年,就像《分手合约》里的五年一样,不过我们不是结婚,而是在一起。而当时,《分手合约》并没有上映。

我很想用《前任攻略》里的话来说说我的心声。

有人说,你结婚的那个人,一定不是你最爱的,我不信,我不信了十几年,可是,我输了。赵明,谢谢你对我的好,我愿意嫁给你,但是,我最爱的人不是你。那个人,我们从认识到现在,十四年。这十四年里,我爱了你十四年,你不可能不知道!我恨我自己,我恨我为什么跟你是同学,为什么那么早认识你。我恨我为什么那么了解你,而且不能自拔。我倔强,可是我胆小,我高傲,可是我害怕我的自尊,我害怕万一你不喜欢我,我们是不是连朋友都做不了了,我这一害怕,就是十四年。同时,我又自信,我认为你是爱我的,你是属于我的,这一自信,又是十四年。今天,一切都结束了,你有了你爱的人,我也要嫁人了。

虽然我没有嫁人,但是,你有了你爱的人,我将不再打扰你的世界,也不去追问你是否爱过,那些都太血淋淋,越问只会越不甘心,越问只会徒增伤悲罢了。

我也不甘心,为什么会和你是小学同学,初中同学,是因为太了解了吗,所以,我才不珍惜你。

任何长久的暧昧、知心、蓝颜红颜却不能在一起的理由,不过是一个人的不够爱和一个人的不甘心吧。矫情的人会说,很多人因为真的害怕失去,所以以朋友的名义爱着。而其实,不过是因为,还少了点什么。

原来,我也变成了这样,走上了这样的结局,踏上了一条不归路。我欠你的五年,我将会弥补,你不用愧疚,因为,不打扰,也就不会知道,默默地在之后的那五年。

愿你安好,我也会继续勇敢地走下去,那一段未知的旅途。

爱过。

看完苏言晨的日记,顾泽勉哭了,日记从手中滑落,躺在地上。

原来,曾经苏言晨对他也有这样的心情,他们之间并不是都在闹,也有真心付出的,可是,现在,一个月了,他把她弄丢一个月了,他该怎么办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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